沈阳市环保局于洪分局:
2016年,我公司在于洪区于洪乡东民村(东民工业园内)选址建设本项目。我公司占地面积23561.11平方米,年产水性涂料2420t。扩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包括4台布除尘器费用和冲洗废水处理设施费用。同年,委托沈阳市环境保护分局环境监测站相关人员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对其排放的污染物进行了现场监测和实际样品采集,编制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上报沈阳市环保局于洪分局,本项目通过于洪分局环评审批(于环监技服(Y)2016第028号)。
我公司历来重视环保验收工作,积极落实环保工作。我公司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现对扩建内容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并委托相关监测单位对项目进行监测。
综上所述,我公司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在严格落实各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废气、废水、噪声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做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环评及审批要求,具备验收条件。请环保部门根据项目现有情况,帮助我公司通过环保竣工验收。